案情介绍
2023年2月26日,张某为经营烟酒买卖,与孙某协商出租其坐落于巨野县的某二期门市房。协议后,张某按约让其朋友代为向孙某支付房子出租定金10000元。孙某收取张某房子出租定金后,又将该门市房子出租于别的人用于经营烟酒超市。张某多次需要孙某返还定金,均遭拒绝。基于上述,张某觉得,孙某在收取其房子定金后又将房子出租于别人用且拒不依法返还定金,紧急侵有张某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需要孙某双倍赔偿张某的损失。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觉得,张某为出租孙某房子向其支付定金10,000元,双方之间形成定金合同,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孙某收取张某出租房子定金后并未与张某签订房子出租合同,并且在没张某明确的不再出租房子的意思表示的状况下,将房子出租给别人。因此,张某需要孙某双倍返还定金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孙某不服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法官说法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限定支付给他们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其实质是一种资金保证。在买卖的过程中要尽到必要的审慎的注意义务,日常,应该注意的点是:
1、是“定”金不是“订”金。
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1)主合同有效且定金实质支付;
(2)存在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
(3)违约行为紧急,构成根本性违约;
(4)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存在因果关系。
4、定金与违约金择一适用,定金与损失赔偿,可以同时适用。